关于申报2021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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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2号)的精神,现就2021年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市但仍在本市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市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或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均可申请;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光荣证、郑州银行卡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两份,先到校医院计划生育科审核盖章,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资料因每个对象情况不同,申请提交资料时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或校计生办(67756903)工作人员 。
三、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10日前。
望相互转告,逾期本年度不再办理!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