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18岁以下独生子女信息的通知
作者:王喜贞 来源:
时间:2022-05-16 点击数:
各单位:
接上级部门通知,要对全校在编及同待员工18岁以下独生子女情况进行统计,以此作为发放独生子女费的依据,请各单位办公室人员下载表格(附件1),让本单位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光荣证丢失的在表格备注上写明)、孩子在18岁以下的员工填写表格,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20日前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98965193@qq.com,纸质版送到校医院计划生育科办公室(校医院507房间)。
校医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