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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医保政策解读 (2025年9月版)

文/ 摄影/ 审校/ 审核/ 医保管理科 时间:2026-05-28 点击数:

河南工业大学医保政策解读

(20259月版)

01参保篇

一、为什么要参加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医保专为在校大学生制定,有助于保障大学生在郑州学习生活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学生和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学生在校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的优势是什么?

学生无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或在学校参保,均属于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校期间以大学生身份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相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以下优势:

优势一:大学生缴费标准低于普通居民。

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390元,低于郑州市普通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优势二:按学制参保缴费更省心。

大学生按学制缴费时,可按入学当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上学期间所有年度的医保费用,其后如因国家标准提高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郑州市财政全额补贴,个人无需补缴。

优势三:可享受校医院门诊转诊校外医院门诊报销待遇

优势:全国住院就医免备案。

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全国范围内异地住院就医时无需备案,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

优势:大学生医保缴费年限可与职工医保挂钩折算

学生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缴费年限与其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年限挂钩折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即每缴纳郑州市大学生医保1年,可折算郑州市职工医保6个月的缴费年限。

三、大学生可以同时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吗?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医保不允许重复参保。郑州市大学生医保也属于城乡居民医保范畴。

若大学生为原籍地资助参保的救助对象等困难人群,可以选择在困难身份认定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02征缴篇

一、大学生医保收费标准

2026年度郑州市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76元/人。

每个年度的大学生医保收费标准不同,以最新年度医保政策为准。

二、大学生医保怎么缴费?

新生入学时,应按照当年度郑州市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实行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其后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准的,大学生个人不再补缴,需补缴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健康工大”上的相关通知。

三、大学生医保缴费时间

新生医保费用缴纳时间大约从每年8月份开始,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健康工大”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通知。

2025年起,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03待遇篇

一、大学生参保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在学校完成下一年集中参保缴费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全年医保待遇。入学前已经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新生,当年12月31日之前,仍享受原参保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学制参保缴费后,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享受郑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参保学生都能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我校学生在校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按自然年度计算,自缴费次年起开始享受有关待遇,主要有:

1.门诊统筹待遇;

2.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3.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包括门诊慢性病待遇、重特大疾病门诊待遇、门诊特定药品待遇);

4.住院医疗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

5.大病保险待遇等。

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两项合计每年最高支付55万元。

国家建立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机制: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没有享受医保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1. 校内门诊:参保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在校医院就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以内(含2000元),药费按8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20%;治疗费、检查费按95%比例报销,个人承担5%。

2.校外门诊:因病情需要转诊到上级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由校医院接诊医师开具转诊证明,转诊到郑州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转诊证明仅限本次使用,需复诊的患者还需到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回校后凭报销材料到校医院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范围内的转外门诊医疗费用,累计1000元以内(含1000元),按50%的比例报销。

四、参保学生住院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为:

1.参保大学生在郑州市域内的县级及以上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项目(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含院内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

2.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3.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自然分娩调整为1000元,刨宫产调整为2000元。

五、什么是大病保险及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也称“二次报销”)。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其中,1.1万-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70%,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六、“两病”门诊待遇是什么?

“两病”是指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大学生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两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使用“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限额管理。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统筹基金限额为40元/月(计480元/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

对病情相对稳定的“两病”患者,经医生评估后,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3个月,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七、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我市将一些病期较长、医疗费用较高、适合在门诊治疗的慢特病(或治疗项目)及相关特殊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进一步减轻参保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我市共制定有“门诊规定病种”(也称“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等3个门诊慢特病医疗类别。门诊慢特病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郑州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可全程网办、申报程序简便,无需体检。

1、门诊慢性病病种有33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中,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2、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是指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较高的门诊病种(或治疗项目),共有10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3、我市将部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昂贵、适于门诊治疗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特定药品范围,实行”三定”(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管理,目前我市共有门诊特定药品302种。

参保大学生享受门诊规定病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待遇,累计不超过两种。

八、重特大疾病住院待遇如何?

目前我市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共有33个,如法乐氏四联症、重型精神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04使用篇

、学生参保后如何就医报销

1. 校医院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诊,需凭本人身份证到诊室挂号就诊,扫码直接报销结算。

2.校外医院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校医院的接诊医师出具转诊证明(转诊证明仅限本次使用,需复诊的患者还需到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转诊到郑州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回校后凭报销材料到校医院报销。

3.急诊:参保学生在校期间、假期回原籍或外出实习期间因急诊需检查、治疗者,无需开具转诊证明,可直接到当地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回校后凭报销材料到校医院报销。

4.住院:参保学生需住院就医时,可凭电子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全国任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均无需备案,出院时由就诊医院直接报销结算,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无需回学校报销。

5.校外医院“两病”、慢特病门诊:如参保大学生患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审批通过后,其有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郑州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执行,由校外就诊医院报销结算,无需回学校报销。

如因各种原因出院时未能完成报销,可拔 打郑州医保局服务电话:0371-12393咨询。仍无法报销,可采用人工报销,先垫付全部费用,然后携带报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汇总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等)自行前往学校所在区域医保服务大厅进行人工报销,无需到校医院报销。

按照医保管理规定,大学生医保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冒名使用。若发现弄虚作假,欺诈手段骗取医保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二、校外医院普通门诊(转外门诊)、急诊怎么报销?

1.报销范围:转诊到校外医院的普通门诊(也叫“转外门诊”)、急诊。

当年医疗费用当年报销结算,不能跨年报销。

2.报销时间:每周二下午2:30-6:00(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销地点:莲花街校区: 校医院四楼403室

嵩山路校区:校医院

4.报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农行卡、转诊证明(急诊无需转诊证明)、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检查报告单、门诊收费明细清单、门诊收费票据(即发票)等。

、参保学生毕业之后,医保怎样接续?

1.稳定就业的毕业生:由就业单位正常办理参加职工医保;

2.未稳定就业的毕业生: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哪些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以下十一种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1.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如疫苗接种等;

3.境外、港澳台就医的;

4.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残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类项目等;

6.与参保学生病情无关的用药、治疗、检查费用;

7.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发生的费用;

8.参保学生冒名顶替门诊医疗费用;

9.弄虚作假,挪用、骗取门诊统筹基金;

10.使用伪劣、假冒卫生材料或药品的费用;

11.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我校转外门诊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我校有15家参保学生转外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1.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河南省人民医院

3.河南省肿瘤医院

4.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5.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河南省胸科医院

7.郑州市骨科医院

8.郑州市中心医院(含高新院区)

9.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10.河南省口腔医院

11.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2.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13.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14.河南电力医院

15.郑州西区中医院

六、距离学校较近的医保服务大厅地址

莲花街校区:郑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郑州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嵩山路校区:郑州中原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郑州中原区华山路与伊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七、医保咨询方式

校医院医保咨询电话:0371-6775 692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校医院医保咨询QQ号:46500 0469、29908 22254

郑州市医保咨询电话: 0371--12393

注:其他相关信息及通知请扫码关注“健康工大”微信公众号

(健康工大)

以上内容为政策摘录,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有疑问可到校医院医保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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